【*纪学习教育】每日一课丨对违法犯罪*员的处分规定
《中国共产*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,对违法犯罪的*员,应当按照规定给予*纪处分,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,*纪*务等处分相匹配。
在纪律审查中,对*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节轻重,区别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必须开除*籍:
(一)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(含宣告缓刑);
(二)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*治权利;
(三)因过失犯罪,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(不含三年)有期徒刑。
《条例》特别强调,*员有嫖娼或者吸食、注射毒品等丧失*员条件,严重败坏*的形象行为的,应当给予开除*籍处分,进一步明确了*员违法达到丧失*员条件、严重败坏*的形象程度应当给予开除*籍处分的具体情形。
对于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,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,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,应当给予撤销*内职务、留*察看或者开除*籍处分。
对违法犯罪*员的处分,遵循“先处后移”原则,即*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*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,原则上先作出*纪处分决定,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*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(单位)给予处分后,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。
如果违纪*员在移送司法前,*组织给予其开除*籍处分,而移送司法后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判决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受处分人认为处分决定不当,可以提出申诉,有关*组织应当依规依纪办理。
来源:*纪委国家监委网站